1.关于塑料

2.电视剧红梅花儿开

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阜阳市城区规划图谁有啊

关于塑料

废旧铁路公园-废弃铁路景观设计案例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9%。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2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13.12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回收、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法》、《节能与再生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5、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治“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我有个建议,不过得先投资一笔,由于现在人们日常买卖用塑料很多,特别是塑料戴,我们可以促进用布袋的好习惯,所以可以做这个宣传,发布袋啊~~~~~~~~~~~

电视剧红梅花儿开

红梅花开

片名:红梅花开

地区:中国大陆

语言:国语

集数:28集

上映: 2007年1月30日

类型: 连续剧

颜色: 彩色

出品人:刘燕铭

总监制:赵智江 曲光辉

总策划:艾民、郑婵燕、杨文虎、郑刚、崔彬、梁志祥、李光明

策划:于婉琴、石晓菊、张承东、满秀彦、张润元

总制片人:赵浚凯

制片人:张小军

编剧:周一民

导演:余丁

发行人:张小军

摄制单位:海润制作有限公司

发行单位:海润制作有限公司

主要演员

宋春丽 饰 宋红梅

王 刚 饰

彭 玉 饰 冯淑珍

牛 莉 饰 赵霞

陈 蓉 饰 王曦

武利平 饰 常峰

田成仁 饰 周毅

宋楚炎 饰 牛兆强

林京来 饰 郭滔

剧情介绍

大校工程师宋红梅到基建兵318团视察工作。她没有按照团里的安排住进宾馆,而是直奔隧道挖掘基地。在基地她与一营官兵,在她的技术指导下,隧道提前一个多月打通。期间,她的丈夫千里迢迢从北京倒船倒车赶到工地来看望宋红梅,被宋劝回。

在全营官兵欢庆胜利时,宋红梅接到急电;回北京不久的丈夫出了,生命垂危。宋红梅火速回京。

因为酒后驾车撞向护栏成了植物人。长年在边远基层工作的宋红梅所幸有单位同事赵霞的帮助,面对这些变故,她并不能像在部队那样果敢坚定,反倒是赵霞对病床调整、日常事务的安排显得游刃有余。她的家庭成员:母亲冯淑珍、女儿王曦,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刻一个也找不到。

出院了,但神志不清,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着说话,看见谁都叫妈。女儿在部队中心上班却经常称病,跑到广告公司自己揽活。她的男友带着她跑到废旧工厂去拍,说是为了艺术。母亲为了证明自己是1949年9月30日入伍,而非后来为了喜庆而改成的10月1日,到处奔走,寻找当年的见证人。这两个人不仅帮不了宋红梅,还不时要宋红梅去叮嘱她们。把交给这样两个家庭成员她也不可能放心,况且女儿对自己充满了误解和不友好。组织上让她再次选择自己的工作时,宋红梅决定留下来。

宋红梅成了干休所新一任所长。上任第一天冯淑珍就带着老赵头、老李头等人大闹会场。宋红梅以新任所长的身份站出来时,冯淑珍半天才缓过神来,她闹得更凶了……

面对干休所设施年久老化、管理松散、服务部门关系户搞乱市场等等诸多棘手问题。宋红梅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为了要来一辆急需的救护车,她二环路上车逼政委。她带领着干休所的“老爷兵”从早晨出操开始,改变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她带着会做饭的战士,逼着欧阳处长的侄亲改善了干休所一直以来极差的伙食。要改变干休所的根本面貌有很大的资金缺口,她和政委常锋开始了一个庞大的改造。但是面对同志和上级的种种阻挠,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

王曦因为年幼时母亲宋红梅常年不在身边,小时候领唱的嗓子也因为母亲的不小心,三碗辣椒汤让她成了破嗓子。母亲回到家中后,处处管着她,更让她心烦不已。母亲对病中父亲的管制也让她看不过去。而奶奶冯淑珍又往往站在王曦一边。这些常常会让母亲和女儿对宋红梅摔门而去。唯一能让她省心的是丈夫的病一天天好起来了。他的脑子一天天清醒起来了。

王曦在尿样里加蛋清而得到单位肾炎的期。利用期她在广告公司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她受不了部队中心日日报到坐班,不准迟到的生活。声称为了办影展而拍摄王曦的伪艺术家苏驰,不但骗了她的感情,还把她的卖给了不法商人。经历诸多变故后,王曦发现,还是那个不远不近但始终在自己身边的牛兆强让她感到安全。

母亲冯淑珍一心盼望着宋红梅能挂上一颗金星,成为老宋家的将军,这是他和死去老伴的心愿,倒在西藏路上的儿子没能让她如愿。宋红梅成了她唯一的希望,本来离将军很近了,但她却又一声不响地调回了干休所,换成了文职,都没和她商量,更别说同意。冯淑珍对宋红梅意见很大。她决定还是把精力放到找回自己参军日期上来。

面对干休所的难题,的同事赵霞再次伸出了手。在规划委工作的赵霞给干休所找来了一家银行,他们以高价租下了干休所的门面房。但在和行长的交往中,扶喝醉的宋红梅回家的行长被车管助理拍了照片。

在宋红梅的鼓动下,干休所政委常锋决定和她一道,建起一栋干休所自己的现代化活动中心。让老干部们不再在风里下棋。

王曦和牛兆强确定了恋爱关系。王曦决定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和牛兆强结婚。而牛兆强决定和另一个女同事去拍青藏铁路建设的记录片。为了能更快更好地赚钱。王曦辞掉了部队中心的工作。但她没让母亲宋红梅知道,她每天穿着军装出门,骗过宋红梅后,再在厕所里换回便装去干活。王曦被金总以天价签到了自己的公司。王曦在很短的时间里有了自己的房子。但牛兆强却决定去西藏。王曦哭着给那个承诺给让她快乐和高兴的郭滔打电话。

宋红梅在为赵霞介绍男朋友时,看出了丈夫和赵霞的关系。她明白了赵霞为什么一直要帮她,是因为觉得欠她。不停地对她说三个字:对不起。

欧阳处长通过各种手段要把宋红梅费尽周折批下来的活动中心工程包给自己的狐朋金总。宋红梅在和金总合作一段时间后,金总拒不按期付款,宋红梅在重新找到投资的情况下,终止了和金总的合作。欧阳处长向纪委告发,说宋红梅有经济问题、男女关系问题。车管助理拍到的照片被寄到了行长老婆手上。行长老婆闹到了宋红梅家中。脑子日渐清晰的一言不发。

干休所老干部周政委老伴去世前希望冯淑珍和周政委一起过。冯淑珍哑然。

金总拿出了王曦亲手写下的四十万收条。对宋红梅经济问题的调查组来到了干休所。欧阳处长替代宋红梅成了干休所所长。活动中心项目工程重新回到了金总手中。

毅然决定卖掉房子替女儿还债。王曦在这场风波中似乎长大了一些。她答应嫁给郭滔。郭滔在王曦家楼下给她戴完大钻戒后,从西藏赶回来看她的牛兆强带着一枚西藏银戒走了出来。

郭滔带着大笔资金,以更加优惠的条件接下了干休所活动中心工程。但不想王曦告诉他,又钻出一个给她带来麻烦的金总。郭滔决定去会会这个人。

闲下来的宋红梅决定去参加可有可无的会议。会上她见到那个曾经在山西帮助过她的将军高林海,俩人心有戚戚焉。

宋红梅带已然接近正常的的丈夫去复查,不想他因为要捡起地上的一枚硬币而重重地摔倒在地,头上再次大出血。醒来后,他一个人跑到民政局领来了两张离婚登记表。

郭滔是金总的总公司董事,金总就范了。

干休所老干部吃了欧阳处长表亲食堂老板的死螃蟹中毒。调查组对宋红梅的调查转变了方向。金总提供了重要证据。欧阳处长被双规。

牛兆强为了拍摄一组镜头站到冰面上,冰层开裂,牛兆强带着对王曦的深深眷恋闭上了眼睛。

牛兆强的死彻底击垮了王曦。她觉得她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误。

宋红梅恢复了职务。活动中心在郭滔资金的资助下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

周政委在害怕和冯淑珍在一起被众人说困话的担心中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冯淑珍一个人在公园里把剑舞得呼呼生风。

宋红梅的老战友基建部队营长因伤转业来看望她,却无意间发现他的义父就是当年冯淑珍在入伍第一天(9月30日)抓获的俘虏,也是冯淑珍半辈子都在寻找的人。

母亲证明了自己的入伍日期,退休证换成了离休证。宋红梅被组织再次调走,她选择了回到基建部队。

在宋红梅赴新单位报到时,冯淑珍、王曦、三人参加了干休所的合唱大赛,《红梅花开》的歌声里,宋红梅微笑着上车。

王曦重新回到了中心。她要将牛兆强没有拍完的记录片拍完。

完全康复了,他回到了原先的岗位上,赵霞和他走在了一起。

宋红梅在基建兵团办公室看到高林海牺牲的报纸专题。

一年后,宋红梅带着少将军衔回来了。冯淑珍半夜起床,穿上起了宋红梅的那身将军服,对着镜子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导语:2004年11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面是我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创造整洁、文明的市容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经费。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辖区人民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各级人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严格执行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教育并做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教育,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第六条 鼓励、支持设计、生产、建设、安装等部门从事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先进技术,推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产业化,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七条 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并负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毁坏、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对举报人应当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对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每年九月的最后一周为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活动周?。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卫生设施,是指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的专用设施和工具,包括环境卫生专用标志、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及其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和垃圾、粪便处理厂(场)、公共厕所、果皮箱、公共张贴栏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与城市人口增长、城市发展趋势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技术的更新相协调。

 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环境、节约的原则。

 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环境卫生设施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独立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和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第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投资为基础。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环境卫生设施。

 鼓励临街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向社会开放其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经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和有效使用,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制定。

 第十三条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括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按照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 车站、机场、广场、大型商场、公园、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所、城市加油站、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两侧的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第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设置标准,报人民批准后实施。

 独立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和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的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

第三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

 前款所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的区域。

 第十七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的确定原则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由所有权人负责;但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下列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任人是:

 (一)街道、广场、人行过街桥,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湖泊,流经城市的渠、沟及其管理范围,由管理单位负责;

 (三)街巷、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街巷、住宅小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负责;

 (四)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绿化带,由管理者或者经营者负责;

 (五)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由市场开办人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各类摊点、售货亭、电话亭等,由经营者负责;

 (七)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八)穿越城市的铁路、公路及其管理范围,由产权单位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责任单位负责。

 未确定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标准是: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杂草,无渣土、积雪;

 (三)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

 第十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履行规定的责任,并应当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城市中的照明、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道路路面、路牙、通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雕塑、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其管理者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设施的整洁、完好。

 第二十二条临街建筑物,应当保持外立面完好、整洁、美观。

 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禁止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吊挂、晾晒物品。

 鼓励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种花、种草。搭建或者封闭露台、阳台、外走廊等,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并保证邻居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三条  临街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保持外形整洁、美观,并将空调室外机的冷却水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随意排放。

 第二十四条 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画廊、橱窗、招牌、指示牌等设施的规格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证安全、牢固,并保持其外形整洁、美观。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自治区户外广告监督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志、招牌、户外广告牌应当内容文明健康,语言文字规范,外形美观整洁,设置保证安全。

 第二十五条  进入市区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

 利用公交车等机动车辆进行广告宣传的,应当保持广告画面和字迹整洁完好,语言文字规范;出现陈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或者更换。

 第二十六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市区内合理划分可以设摊经营和从事汽车修理、清洗活动的区域,并应当现场明示。

 禁止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以外从事设摊经营和汽车修理、清洗活动。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树木上乱涂写、刻画。

 零星张贴宣传品的,应当张贴在公共张贴栏中。禁止随意张贴零星宣传品。

 第二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临街悬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临街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单位证明。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宣传的内容、悬挂地点、悬挂期限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当及时书面作出决定。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条规定的审批事项,不得收取费用。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临街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应当保持外形整洁、美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清除。

 第二十九条  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封闭作业;

 (二)及时清运渣土,保持整洁;

 (三)出入工地的车辆保持清洁;

 (四)施工用水按照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五)临街工地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不低于1.8米;

 (六)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做必要的覆盖;

 (七)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八)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和垃圾容器。

 第三十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擤鼻涕、便溺;

 (二)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核)、口香糖、饮料瓶、废旧电池和一次性餐具、塑料等废弃物;

 (三)在街巷和居住区焚烧垃圾、枯枝树叶和冥纸或者抛撒冥纸;

 (四)乱倒垃圾、污水、渣土、粪便等污物;

 (五)占道从事露天烧烤、餐饮等经营活动;

 (六)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经营活动;

 (七)在街道两侧从事经营性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

 (八)影响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从事车辆清洗、修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道路排泄污水或者堆放垃圾。

 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或者作业单位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花草或者花卉等产生的枝叶、泥土应当及时清除。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作业产生的污物,作业单位应当随时清运,并负责清洗被污染的路面。

 第三十二条运输砂石、泥浆、粪便、渣土等易撒物品和生活垃圾的车辆,运输人应当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防止所运输的易撒物品和生活垃圾向道路泄漏或者扬散。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

 居民饲养信鸽的,应当取措施防止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环境卫生。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场、饭店(馆)、公园、公共绿地、医院、文化体育场所、展览馆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三)宠物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具体管理办法由城市人民制定。

第四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三十四条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标准和方法,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规定。

 鼓励对生活垃圾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三十五条  生活垃圾的处理,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未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收集、运输;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卫生作业企业收集、清运。

 第三十六条 餐厅(馆)及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企业、榨油厂等产生的垃圾、泔水,必须运输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禁止餐厅(馆)及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企业、榨油厂等将产生的垃圾、泔水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等地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资金投入,改善生活垃圾运输和集中处理设施,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和利用。

 单位和个人自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应当使用外观整洁的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处理设施。

第五章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向社会公开市容环境卫生作业项目,对所有的公开项目实行招标。

 前款所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项目,包括环境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项目。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措施,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当执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遵守作业规范,履行合同约定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当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正常工作,不得侵害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及其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其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水平。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应当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到公开、公正,严格、文明。

 第四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罚款,应当遵守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规定;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四十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上级管理机关、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违法扣留管理相对人的物品的;

 (三)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四)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

 (五)故意刁难管理相对人的。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五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侵占、毁坏、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规定,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泔水和粪便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

 (一)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临街建筑物外立面污浊的,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吊挂、晾晒物品的,处以二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临街建筑物上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等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交车等机动车辆上的广告画面和字迹陈旧、污损,未及时清洗、修复或者更换的,对广告经营者或者车辆营运人处以五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以外从事设摊经营和汽车修理、清洗活动的,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乱涂写、刻画或者随意张贴零星宣传品的,对行为人处以一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二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个人违反第三十条(一)、(二)、(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元至五十元的罚款;

 (二)违反第三十条(四)、(五)、(六)、(七)项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三)经营者或者作业单位有第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四)运输人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向道路泄漏或者扬散所运输的易撒物品和生活垃圾的,处以二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五)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六)宠物犬饲养人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垃圾、泔水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等地方的,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未设镇建制的居民区、独立工矿区、工业园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4月5日自治区人民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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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是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本次规划区范围具体界定为:

东部――颍东区的插花镇、正午镇、新华办、袁寨镇行政管辖范围。

南部――颍州区的王店镇、三十里铺镇、袁集镇,阜南县的三塔镇,颍上县的五十铺镇行政管辖范围;

西部――颍州区的程集镇、西湖镇、三合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颍州西湖风景区;

北部――颍泉区的周棚办、宁老庄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阜阳电厂和茨淮新河北岸500米陆域;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108.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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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划分为2个阶段: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城市性质和规模

城市性质:全国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以加工制造、商贸物流为主的皖西北中心城市。

城市规模: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82万人,用地规模82.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140万人,用地规模140平方公里;远景期2050年:按250万人左右控制用地规模。

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区2020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40平方公里;镇(办事处)、风景区建设用地规模70.2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39.7平方公里;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模24.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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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总体布局

1.用地发展方向

近期:城市空间拓展是在现状建成区附近具有较展潜力的区域,是以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阳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区、周棚电厂工业区,城南新区向外拓展;远期:选择向西、南和东南作为主要拓展方向,兼顾颍东、泉北发展;远景机场搬迁后城市以向西发展为主。

2.规划布局结构

以颍西区为中心,颍、泉河为纽带,形成“三区四片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颍西片区:是阜阳市的政治、文化、教育、科研中心和城市发展的依托,重点发展城市第三产业,完善城市中心功能,提高城市中心的聚集与辐射效益。

颍东片区:规划重点完善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功能,发展加工制造业,建设东北工业区、颍东辛桥物流园区和城市生活居住区。

泉北片区:完善古西湖生态公园、阜阳工业园功能,建设大型商贸及高级住宅区。

颍南片区:依托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为主,用成片开发,建设成综合性的城市新区。

3.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颍西片区:安排居住人口86.0万人,规划居住用地布局除已建居住区外,新规划建设10个居住片区;颍东片区:安排居住人口29.2万人,规划居住用地布局除已建居住区外,新规划建设4个居住片区;泉北片区:安排居住人口15.8万人,规划居住用地布局除已建居住区外,新规划建设2个居住片区;颍南片区:安排居住人口9万人,规划建设2个居住小区。

工业用地:规划重点布局5个工业区。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工业区:布置于颍南片区,该区工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高新技术产业转变,逐步建设成为城市支柱产业基地,带动地方经济增长。

东北工业区:布置于颍东片区北部,阜涡公路两侧,以及周棚电厂附近地区。主要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依托阜阳电厂发展电力工业。

东南工业区:布置于颍南片区,毗邻三十里铺港。主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汽车配件建功及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等。规划对城市有严重污染的工业项目不得进区,轻污染的工业项目应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阜阳工业园:布置于泉北片区北部西部,北京路以东。,应适当控制规模,以加工业为主,控制有严重污染的项目进区。

颍东工业小区:布置于颍东区铁路以东,以福润集团为依托,主要发展食品工业。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期内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仍在清河路中部改建和完善,远景在城市西部新建市级行政中心区。

商业金融业用地:在颍州路与人民路附近建设1个市级商业中心;在泉北、颍东、颍南片区及颍西片区的城西、城南分别建设5个区级商业中心区

体育用地:在颍西片区西新建市级体育中心;在泉北、颍东、颍南片区各建1处区级体育中心。

医疗卫生用地:按市级医院――片区组团级医院――居住区级医院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主要集中布置在颍西片区西部,区内建设阜阳大学、专业学校、专业技术培训学校、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及其他科研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布置4个较集中的综合性仓储区。

颍东辛桥仓储区:结合国家储备仓储布置综合性仓储区,并相应规划建设阜阳物流园区。

阜阳北站仓储区:阜阳市大宗散件货物中转、储运为主的中转基地。

阜阳南站仓储区:铁路运输物资的中转与储运,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仓储区。

三十里铺仓储区:港口运输物资的中转与储运。

4.住房建设规划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与普通商品住宅并存的住房体系,保障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到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城市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城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住房建设指引: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城区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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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高速公路网规划:规划建设合(肥)阜(阳)驻(马店)、商(丘)景(德镇)高速公路,在城区西部建设界阜蚌与合阜驻高速公路连接线。

铁路交通规划:阜阳编组站由现状的四场将改扩建为七场;新建漯阜线引入阜阳编组站的联接线路;实施阜阳客站改扩建工程,将客站的货运功能移至阜阳南站,原址扩建阜阳货运南站,并在铁路东规划新建货运外绕线;新建阜阳―六安―安庆的铁路线路。

航空:由于机场距城市较近,远景建议机场搬迁至插花镇附近。

水运:整治建设颍河、泉河及颍上船闸,使颍河达到Ⅳ级航道。现有阜阳港城区作业区规划迁建至颍河闸下游,在颍河闸下游新建三十里铺作业区。

2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依据城市两河三区四片组团式布局结构特点,构架城市主次干路网为骨架的格网加环形的城市道路系统。

道路网由城市快速路(50米)、主干道(40―60米)、次干道(25―35米)、支路(15―20米)构成。

城市快速路包括北外环、西外环、南外环路3条;城市主干路东西向的主要包括:东坡路、古泉路、北京西路、北京中路、北京东路、利辛路、抱龙路、颍东路、颍河东路、颍河西路、清河东路、清河西路、一道河路、二道河路、南站路、三清路、八里松路、润河路等;南北向的主要包括:界首路、太和路、颍州北路、向阳南路、汝阴路、颍西路、阜南路、五里庙路、阜王路、颍州中路、颍州南路、沙河路、韩洼路、孟袁路等。

规划重点布置市民广场、市政广场、广场、清河路广场、火车站广场等11个广场。在城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大型公共设施附近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规模的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库)。规划重点布置20个大型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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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高速公路网规划:规划建设合(肥)阜(阳)驻(马店)、商(丘)景(德镇)高速公路,在城区西部建设界阜蚌与合阜驻高速公路连接线。

铁路交通规划:阜阳编组站由现状的四场将改扩建为七场;新建漯阜线引入阜阳编组站的联接线路;实施阜阳客站改扩建工程,将客站的货运功能移至阜阳南站,原址扩建阜阳货运南站,并在铁路东规划新建货运外绕线;新建阜阳―六安―安庆的铁路线路。

航空:由于机场距城市较近,远景建议机场搬迁至插花镇附近。

水运:整治建设颍河、泉河及颍上船闸,使颍河达到Ⅳ级航道。现有阜阳港城区作业区规划迁建至颍河闸下游,在颍河闸下游新建三十里铺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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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依据城市两河三区四片组团式布局结构特点,构架城市主次干路网为骨架的格网加环形的城市道路系统。

道路网由城市快速路(50米)、主干道(40―60米)、次干道(25―35米)、支路(15―20米)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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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依据城市两河三区四片组团式布局结构特点,构架城市主次干路网为骨架的格网加环形的城市道路系统。

道路网由城市快速路(50米)、主干道(40―60米)、次干道(25―35米)、支路(15―20米)构成。

城市快速路包括北外环、西外环、南外环路3条;城市主干路东西向的主要包括:东坡路、古泉路、北京西路、北京中路、北京东路、利辛路、抱龙路、颍东路、颍河东路、颍河西路、清河东路、清河西路、一道河路、二道河路、南站路、三清路、八里松路、润河路等;南北向的主要包括:界首路、太和路、颍州北路、向阳南路、汝阴路、颍西路、阜南路、五里庙路、阜王路、颍州中路、颍州南路、沙河路、韩洼路、孟袁路等。

规划重点布置市民广场、市政广场、广场、清河路广场、火车站广场等11个广场。在城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大型公共设施附近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规模的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库)。规划重点布置20个大型停车场(库)。

11 回复: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城市快速路包括北外环、西外环、南外环路3条;城市主干路东西向的主要包括:东坡路、古泉路、北京西路、北京中路、北京东路、利辛路、抱龙路、颍东路、颍河东路、颍河西路、清河东路、清河西路、一道河路、二道河路、南站路、三清路、八里松路、润河路等;南北向的主要包括:界首路、太和路、颍州北路、向阳南路、汝阴路、颍西路、阜南路、五里庙路、阜王路、颍州中路、颍州南路、沙河路、韩洼路、孟袁路等。

规划重点布置市民广场、市政广场、广场、清河路广场、火车站广场等11个广场。在城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大型公共设施附近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规模的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库)。规划重点布置20个大型停车场(库)。

12 回复: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城市快速路包括北外环、西外环、南外环路3条;城市主干路东西向的主要包括:东坡路、古泉路、北京西路、北京中路、北京东路、利辛路、抱龙路、颍东路、颍河东路、颍河西路、清河东路、清河西路、一道河路、二道河路、南站路、三清路、八里松路、润河路等;南北向的主要包括:界首路、太和路、颍州北路、向阳南路、汝阴路、颍西路、阜南路、五里庙路、阜王路、颍州中路、颍州南路、沙河路、韩洼路、孟袁路等。

规划重点布置市民广场、市政广场、ZF广场、清河路广场、火车站广场等11个广场。在城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大型公共设施附近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规模的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库)。规划重点布置20个大型停车场(库)。

13 回复: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绿地面积2047.0公顷,人均绿地面积14.6平方米。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437.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平方米,占总建设用地的10.3%。

规划结构

中心城的绿地结构概括为:“一环、二带、三廊、四楔、多园”的绿地结构模式。

“一环”:环绕颍州古城的环城公园;“二带”:颍河风景带,泉河风景带;“三廊”:京九绿地长廊,道路绿色长廊,高压走廊;“四楔”:分别从城市的西北、西、西南、东南方向楔入的四块楔形绿地;“多园”:城市中的集中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规划

规划重点布局三角洲公园(用地面积48.13公顷)、古西湖生态园(用地面积213.5公顷)、青颍公园(用地面积10.0公顷)、文峰公园(用地面积16.4公顷)、环城公园(用地面积65.8公顷)、刘琦公园(用地面积29.3公顷)、济河公园(用地面积16.8公顷)、七渔河公园(用地面积18.0公顷)、华侨沟公园(用地面积79.6公顷)等20个城市公园。

城区内颍河、泉河20-100米的滨水绿带,建设颍河风景带与泉河风景带;西清河、中清河、东清河、环城河、二道河、济河等河道两侧规划不少于20--50米的滨河绿带。

14 回复: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八、完善基础设施、环保、防灾等发展保障体系规划

按照完善城市功能的要求,规划建立基础设施、环保、防灾等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

15 回复: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九、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以颍西组团为基础向西、向南和以开发区为基础向东南方向发展,并适当发展泉北、颍东组团。近期重点建设区域为颍西组团一道河路以南、颍西路以西区域和颍南组团。

颍西组团:重点整合、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强化商业地位。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市居住社区,提高城市生活居住质量。

泉北组团:建设古西湖生态公园和居住区,完善阜阳工业园区,满足城市快速扩展过程中的物质生活要求,提升泉北区生态环境品质。

颍南组团:重点建设工业区起步区,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基础,优先发展新型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应配套建设居住区。

颍东组团:重点完善铁路交通枢纽功能,建设颍东工业区、物流园区和居住区。

作者: 》冬日暖阳《 2008-6-13 11:1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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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回复: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十、远景规划构想

远景2050年,阜阳市将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大城市,经济综合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城市人口规模将达到250万左右。城市将向西发展,构架“两河一湖、三区五片、多中心、卫星城组团式”布局结构。规划新建西湖组团作为市级行政、文化、体育中心,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将以其良好的自然背景成为城市的“后花园”、城市居民的休闲中心。